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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勇前 律师
  执业于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0202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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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工作06年进入至今,想问你几个问题 1.06年进公司08年6月才给我买保险,08年3月公司和我才签订一年合同,不过08年1月之前是一个法人代表08年1月之后换了法人代表,请问我能不能要求现在的公司合法的给我把之前的保险要回或补偿。有工资卡和证人能证明我进公司时间 2.公司和我签订合同书上明确规定工作部门《工程部》和职务《检验员》,合同期为08年3月至09年2月,不过今年11月公司口头要调动我部门和职务,我没有同意公司就停止了我原来的工作,我有电话录音证明我的主管不要我上班,请问公司是不是违约,那我是不是能向公司索赔经济补偿,怎么补偿,谢谢 3.什么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新劳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如果是08年1月1日实施的,那么公司08年1月换了法人代表,3月1日才和我签订合同,请问2月份我能不能要双倍工资,很着急....
曹律师回复: 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你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可以证明你进入公司的时间及公司在相应的时期未为你缴纳社保。公司应当为你补缴你工作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调动劳动合同中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目前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劳工双方都应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公司确有特殊情况需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公司未经你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中劳工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你经济补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一年按半个月计算)。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自本法施行之日起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08年2月份双倍工资的剩余部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感谢你的咨询。
·我今年5月份在机场附近一私人诊所打工,可是干了一个月,老板不给工资,后经派出所调解,老板打了张欠条.但后来没次来要,老板总是不给,以过半年,我该怎么办.谢谢................
曹律师回复: 结合欠条(由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更妥)等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该情况或直接提请劳动仲裁。感谢你的咨询。
·你好,我于今年六月应聘到芜湖一个房地产公司财务部工作,签了正式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总部裁员,到芜湖就规定每个楼盘财务人员只能定为4个多余的就要调动或辞退,我门部门就是这样,多了一个,现在领导找我谈话要把我调到别的地方为由让我打辞职报告,以为我在芜湖安家不想去别处工作,而且自己也很重视珍惜这份工作,直接对领导说我不愿到别出上班,当初签合同也没有规定要派到别处去啊,其实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让人自己离职,但我不想离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要打了辞职报告,公司会做 一定的赔偿么?还是一旦我自己打了辞职报告,公司不赔偿一分钱?
曹律师回复: 公司如确因客观实际情况要将你调去他处,双方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非如公司所称要以你打辞职报告的形式。公司此举有规避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嫌疑。如你提交辞职报告,于法难以得到补偿。感谢你的咨询。
·我是一名外来农民工,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尽8年,公司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交养老保险.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才能把这八年的养老保险让公司一起补交?
曹律师回复: 我国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本法实施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企业未为你缴纳社保也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补缴(未能补缴部分可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你)。具体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如有关于此方面的法律服务可以与我们联系。感谢你的咨询。
· 您好:我与07年7月在某公司就职至今,到08年公司才给我买保险(市地税局强行要求下才买的),请问我07年7月至08年7月这一年的社会保险能否要单位索要呢?若行需要哪些材料才行呢?(这一年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也不打卡的,)只有单位的工资表能证明这段时间我在就职.是不是要把每个月的工资表全部复印才能证明呢? 另外我已经怀孕7个月了,公司因经济效益不行而降了我15%的工资.请问这样可以吗?
曹律师回复: 首先,需证明你与公司自07年7月至签订合同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表等材料全面为妥)。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其应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当为你补缴(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但你需证明公司在此期间内未为你缴纳社保费用。公司以经济效益不行降低了你15%工资的做法,要看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但不能降低你的基本工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公司在07年7月起一年时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据此主张公司自08年2月1日起每月双倍支付工资的剩余部分。感谢你的咨询。
·我在私人店里工作,因过年不放假,才去不久的我就辞职了,可是我们一行人结工资时,要求老板支付国庆节假日的工资,老板说店规规定满半年后才有,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曹律师回复: 雇主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你的情况,老板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你们可以就此与老板进行沟通解协商决该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但你们应当持有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及雇主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证明材料等。
·曹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工厂上了一个月班,因本人有事,就和老板说辞职,老板也答应我走,但是工资不给。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也打了辞职报告。我能拿到自己的工资吗?
曹律师回复: 你自上班之日起即与该工厂建立劳动关系。你因个人缘由提出辞职(已递交辞职报告),工厂方面也同意你辞职。但该工厂不支付你应得的劳动报酬明显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可以与工厂协商处理此事。若仍不能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拿回应得的劳动报酬。但你应当持有能证明你在此段时间内与该工厂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请问曹律师,我爸爸应工作把脚摔断,目前已经坚定5级伤残.但是目前公司不给予相关的赔偿,合同上有一条是这么写的: 合同期间,员工因工伤(伤损程度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甲方带乙方支付并负担抢救医疗期(20天内)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医疗需用的交通费用)和工伤员工3个月内的全部职务工资.此外的相关费用将有乙方承担. 需要你的帮助 如果您对这方面擅长我可以找您面见一次详细谈谈.
曹律师回复: 欢迎面谈,来前先电话联系预约,并将相关资料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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